中方呼吁前瞻性审查和调整涉塔利班制裁机制

12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2816号决议,将1988年制裁委员会监察组(与塔利班有关)的任务期限延长一年。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胡锦涛在安理会通过决议后的解释性发言中表示,1988年制裁机制的许多规定仍然没有反映阿富汗局势的重大变化。中方呼吁安理会关注有关问题,对1988年制裁机制进行系统、前瞻性的审视和调整,使其更好适应形势需要。胡聪强调,制裁委员会后续团队要继续保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坚定支持1988委员会工作。我们要注意听取安理会成员的意见和意见加强与广大成员国的沟通与交流,加强与上海合作组织、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等重要地区组织的沟通与交流。傅聪表示,打击恐怖主义是1988年制裁机制的核心目标。决议对阿富汗恐怖活动表示严重关切,重申阿富汗领土不应被用来支持恐怖主义或威胁其他国家安全。中方敦促阿富汗政府切实履行维护地区稳定安全的反恐责任,采取更加果断有力的措施,彻底铲除“伊斯兰国”、“基地”组织、“东伊运”、“巴塔”等阿富汗境内恐怖组织。胡孔表示,决议重申有意帮助阿富汗应对经济和人道主义挑战,恢复银行和金融体系,并利用阿富汗中央银行的资产是为了阿富汗人民的利益。中方呼吁国际社会特别是传统捐助方增加对阿人道主义和发展援助,呼吁有关国家无条件解冻并全额返还阿海外资产,停止对阿实施非法单边制裁。中方敦促阿政府倾听国际社会合理关切,切实保障包括妇女在内的所有人的基本权益。胡孔表示,阿富汗塔利班已经执政四年多了,但1988年的制裁机制尚未被驳斥。他表示,法律的许多条款尚未被驳斥。阿富汗局势发生重大变化还很遥远。该决议重申需要积极审查制裁并考虑进行必要调整,以支持阿富汗的和平与稳定。中方呼吁请安理会关注有关问题,对1988年制裁机制进行系统性、前瞻性的审查和调整,使其更好地适应形势的需要。首先,应尽快恢复对阿富汗政府官员的全面旅行禁令,以便利国际接触和交流。 (新华社)

发表回复